促进体卫融合应完善激励与风险救济机制
2021-11-29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对“十四五”期间开展全民健身进行部署,在“主要任务”的“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中提出“推动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支持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进体卫融合理论、科技和实践创新,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推广体卫融合发展典型经验。”这是继《健康中国2030规划刚要》、《体育强国建设刚要》、《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等一系列国家政策之后,推动体育为人民健康发挥作用,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层次健康需求的进一步要求和行动纲领。国家层面关于体卫融合的政策频发,标志着健康中国战略正在从规划走向落地,从以“疾病治疗”中心的健康服务模式向“疾病预防”的全价值链延伸。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方式发生急剧变化,慢病发病率持续攀升,并呈现年轻化趋势;同时,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与之对应是是,中国居民的规律性体育活动明显不足。2014 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报告》的数据显示,我国能达到“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标准的居民 33.9%(含儿童青少年),城镇居民为 19.0%,乡村为 10.4%。公共健康领域严峻的形式给健康促进工作带来挑战。面对这一形势,现有的以“药物治疗”为核心的卫生保健体系势必难以应对,国家公共卫生支出持续上涨也给国民经济带来了巨大压力。在此背景下,寻找更为自然、绿色的方式提升健康是大势所趋,而运动成为全世界健康专家的狙击慢病蔓延等公共健康问题的共同选择。 2014年党中央国务院将“全民健身”提升为国家战略,在2016年又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明确提出要通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等方式来提高全民身体素质。“体卫融合、体医结合”——这一代表了健康促进新趋势的理念将成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提升中华民族健康素质、实现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国家战略的重要措施和依托。国务院《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也提出,推动“体医融合”,鼓励医院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师,开展运动促进健康指导。“《计划》”提出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支持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这是推进体医融合走向基层、走进群众生活的积极措施。 但目前在这方面还存在激励和风险救济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从受益方即患者来说。首先,体卫融合的人群认知度明显不足。目前,对于体卫融合传播还处于低密度和低水平的状态,由于涉及的知识领域在我国尚属起步状态,群众能接收到的宣传内容鱼龙混杂,需要从具有公信力的政府媒体统筹协调,建立新媒体的整合传播平台,进行正面引导和宣传,如:对运动处方的要素FITTVP(即运动项目、运动强度、运动频度、运动时间、运动总量和进展)对各要素的设置要求进行宣传;对于群众居家或社区既有的运动设备的使用进行视频解说;对典型案例,如体卫融合带来的健康恢复、医药负担降低等实际案例进行传播,让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提升群众参与运动的热情,激励群众主动健康,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形成长期的运动行为黏性。 二是从给提供方即医院和医生方来说,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需要具有运动处方权的医师。开具运动处方如何收费,如何在监督患者落实运动处方促进疗效的改善中,体现运动处方师的劳动价值,目前多数地区还没有一个规范依据。对运动处方师而言,目前还没有运动处方的处方费标准,难以开展相关收费,运动处方师在付出专业劳动后得不到应有的酬劳。社区慢病健康管理的患者主要在社区医院进行诊疗服务,包括运动处方在内的健康干预并未纳入医保支付链条中,已有的体医融合相关的项目存在指定人群范围过窄和人群不够明确的问题,如有氧运动项目,限用范围为“限由于疾病或损伤导致的全身运动耐力下降患者,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 90 天。”虽然慢病患者多数运动耐力降低,但是目前尚无医疗测试对全身耐力下降予以诊断和评级,因此,是否慢病患者有氧训练指导均可纳入支出范围?或是在进行国民体质检测评估后可以对相应的患者进行有氧训练服务?规定对此尚未明确。这使得社区持有运动处方师资格的全科医生不敢应用这些项目,为群众提供运动处方和服务。2011 年福建省卫生厅、人社厅等部门《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将运动疗法等 9 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但是服务范围基本上均为残疾人员。 此外,对患者是否按照处方进行运动、运动是否到位,也难以跟踪和评价,职业成就感无法体现。 三是风险救济问题。根据调查研究,运动绝大多数时候的安全的,WHO《关于身体活动和久坐行为指南》中明确指出“通常并不需要运动前的医疗许可”。然而,从事运动还是会有一定的风险,如跌倒、摔伤、碰撞等,甚至有可能耽误、恶化原有病情。对此类情况,如何区分是患者自身(包括运动场地等第三人)责任,还是运动处方不完善的问题,由此产生的纠纷如何调解,相关损失如何弥补,相关的风险防范和救济也没有明确。 体卫融合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其中多部门协作模式、管理机制、规范化技术措施都亟待建立和健全,以消弭开展体医融合的障碍。这需要重视并尽快完善。 一些省份正在先行先试,探索医保为国民体质检测和运动处方做支付的路径。2017年,国家体育总局医学研究所体育医院就开设运动处方门诊。2019年北京将运动指导纳入糖尿病健康管理。2019年初,深圳市开展运动处方培训试点,组织全市体育老师参加运动医学相关专业培训等,推动体医融合服务项目落地。 2020年6月15日,厦门市体育局与厦门市卫健委联合发出《关于在各区开展体医融合示范社区试点建设的通知》,逐步形成了一套可推广、可复制的社区体医融合执行方案。2020年11月,运动处方师培训落地厦门。目前,厦门共有75名运动处方师,占全省总数的63%,其中医学类运动处方师(M系列)48人,占全省的69%;运动类运动处方师27人(E系列),占全省的55%,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动处方师覆盖率近80%,服务人才匮乏的瓶颈得以突破。厦门市在两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两个居委会开展试点建设,对150名“四高”患者开展慢病运动干预,患者的疾病状况得到很大改善,医药费相应下降。因此,体医融合能为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节约成本,产生显著的卫生经济学效益。 近两年来,江苏省体育局会同卫健委和医保局发布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支持体医融合工作。如《关于促进体医融合发展的意见》、《江苏省运动促进健康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江苏省运动促进健康中心建设试点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运动促进健康机构建设标准》、《江苏省体育运动专科医院建设标准》,以及医保支付相关政策等。在“十四五”期间,江苏省每年选取5个单位开展体医融合试点,每个试点年资助100万元,推动试点单位场地、设施、器材和团队的建设,探索长效化的建设、管理、运行和服务机制。2021年3月,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将“运动医学指导”纳入医保,服务内容为“由运动医学科医师制定个性化运动处方,对从事体育锻炼者或病人,根据医学检查资料,按其健康、体力以及心血管功能状况,用运动处方的形式规定运动种类、运动强度、运动时间、运动频率、运动量和运动进度等”。 为此建议: 一、尽快明确运动处方的原则和内容。 运动处方的原则应该是安全——人身安全、身体机能安全;有效——有助于恢复和改善身体功能、减轻病症和不适;可行——经济可行、场地可行、时间可行、身体机能可行。运动处方内容包括项目、强度、时间、频率等方面循序渐进 ,从简单运动开始以渐进的方式逐渐增加难度和强度。要做好准备活动和整理活动。对开展的试点要加以总结,形成更多经验。 二、确定运动处方的收费依据和标准 开具运动处方需要对不同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病情进行分析,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素养和时间成本,实行收费是必要与合理的。应组织专家研究,可通过一定范围的试点,对不同的收费模式(按次收费,还是按处方涉及的运动项目数量收费)进行比较,形成合理的收费形式。通过对运动处方师劳动的认可,支付合理报酬,吸引更多的运动处方的运用和相关人才的参与。 要将运动处方纳入相关的治疗质量的评价体系中,将其收费纳入基本医疗的支付范围,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推进运动处方的普及,从而通过科学运动与健身的开展,达到提高体质、减轻病情,从而节省医疗开支的效果。 三、制定风险防范和救济机制 要大力建设科学规范的体育场地和配套设施,为群众提供科学安全的运动条件;要完善运动风险的防范处置措施,通过多渠道提供安全运动的保障:如对居民活动场地提供方(如居委会、学校),应加强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认证;加强居民的运动前健康和风险筛查(IPAQ+)和科学健身教育;在运动场馆明确要求安置急救设备(如AED),张帖最近的救治点电话;在有条件的运动场所配置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急救人员;鼓励居民购买运动意外伤害保险,化解、分担运动伤害造成的损失和经济负担。将运动处方纳入医疗纠纷调解范畴,及时为医患双方提供法律救济。
(厦门理工学院支部党员、厦门市体医融合专家组成员、厦门理工学院运动健康研究与传播中心主任黄彩华教授,农工党厦门市委社情民意专委会主任杨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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