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四川资中县男童燃放鞭炮引发化粪池爆炸事件,再次将这一城市“隐形杀手”推向公众视野。梳理近年案例,2021年广州惠阳某工厂化粪池燃爆致1人死亡、2024年2月四川巴中市同样因燃放鞭炮致1儿童受伤等新闻屡见不鲜。这些事件暴露了化粪池这一“定时炸弹”与居民生活“零距离共存”现状,已成为亟待解决的城市治理课题。
一是现存化粪池基础设施标准滞后。2024年11月住建部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新规中明确指出,雨水口、化粪池等关键基础设施今后禁止使用传统的砖砌工艺。但建于城镇化初期的住宅,普遍还是采用砖砌工艺,存在标准滞后的问题。根据《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我国尚有35%的家庭住房建设于本世纪之前,其中41%的住宅建于1990以前。特别是一些城中村,巷道狭窄,地下管线复杂,化粪池多为村民采用砖砌自建,建设质量差、不规范,建成后极少清掏,是化粪池危害的高发区域。
二是化粪池管理责任与运维失序。住宅类化粪池管理责任悬置于业主与物业之间,实际操作中存在“三不管”地带:业主委员会普遍缺乏专业管理能力,物业公司常以“无专项维护资金”推诿,市政部门仅负责公共管网维护。另外,现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25》仅规定化粪池清掏周期根据污水温度和当地气候条件确定,宜在3-12个月之间,但并非强制标准,也未对清掏标准、程度、规范做出具体规定。
三是邻避效应导致设施维护和改造受阻。化粪池清掏作业时会产生大量的臭气,有时甚至可以扩散至数百米远,造成周围空气质量恶化,容易遭到附近居民的排斥和不满。一些老旧小区改造时迁移化粪池方案也会遭到居民反对。如2024年6月广州海珠一旧楼加装电梯需迁移化粪池就遭隔壁楼业主反对。
四是城市更新中存在“地下盲区”。在近年来取消化粪池的趋势下,政府部门更倾向于将有限的资金投向可见的管网建设工程。老旧小区改造中鲜有涉及化粪池改造的部分。而智慧城市建设更侧重聚焦于交通、安防等领域,对地下基础设施的智能化监测覆盖有限。
为此,建议:
一是推行分级管控制度。有条件取消或改造化粪池的区域,尽快取消或改造为混凝土或者新材料化粪池。暂时不具备取消或改造条件的,根据设施年代、结构类型、周边环境划分风险等级,制定差异化维护方案。对高风险区域实施“季度清掏+年度检测”制度,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建议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25》中增加附录条款用以完善运维监管标准,明确清掏作业标准化流程,规定清掏周期量化指标,比如按照天气温度规定不同的清掏周期,沼气浓度预警值达一定比例应启动应急排险程序等。
三是重构责任共担机制。明确权责清单,建立“产权人主体责任+物业日常管理+市政兜底保障”的三级责任体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费用分摊机制,同时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补充“物业企业应每季度公示化粪池检测报告”条款,强化物业巡查责任。
四是构建智慧治理平台。在重点区域部署物联网传感器,实时监测沼气浓度、液位高度等关键指标。将化粪池数据接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对化粪池窨井进行在线实时数据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防患于未然。研发推广真空清掏车、生物除臭剂、自动清掏机器人等新型装备,改造成一体化预制式的地埋式泵站或者自动污水提升器,减少清掏作业时对居民的影响。
(农工党厦门市委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叶星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