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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生物柴油全产业链加速发展,助力航运领域绿色转型
2026-03-04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与动力,也是推进“双碳”目标的主战场,在相关意见指引下能源体系转型升级势在必行。生物柴油作为“绿色能源”,物化性质与石化柴油相近,可直接替代其作燃料,广泛应用于交通和工业领域,且环保价值高,每公斤可减少二氧化碳当量排放3公斤。国际海事组织推动船燃产业转型,全球航运业向净零排放迈进,生物燃料成市场“潮流之选”,有望重塑全球能源贸易格局。国际能源署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生物柴油消费量达6586万吨,2024年同比增长超10%,市场潜力大;欧盟生物柴油协会统计,2023年其市场年营业额约310亿欧元,2030年将达千亿级。我国重视生物柴油推广,2023年以来发布多项通知支持试点示范、开展试点运行。但是,我国生物柴油产业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一是政策支持力度不足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对利用废弃动植物油脂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政策,这对于生物柴油产业无疑是最有力的支持。尽管有了国家税收政策的支持,但由于没有调合燃料的标准,生物柴油在实际应用中不够规范,在成品油市场中依然难以获得正式身份。同时生产柴油企业原料进项发票难以取得,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另外,目前国内主要是掺混5%(B5)和24%(B24)生物质船舶燃料,而在海关监管区调和化石船燃与生物柴油的生产模式是违反《海关监管区货物管理条例》中“禁止实质性加工”条款。另外现行政策尚未涉及强制掺混比例、监管和处罚等全产业链监控内容。同时国外,主要包括欧盟鼓励企业生产生物柴油,以“双倍计算减碳量”和高额的“绿色补贴导致大量生物柴油出口。据厦门海关统计,今年18月,福建省生物柴油出口15.5亿元。

二是生物柴油原料供应稳定性不足。目前生产生物柴油的原料(泔水油、煎炸废弃油、地沟油、抽油烟机凝析油、利用动物屠宰分割废弃物处理提炼的油脂、肉类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非食用油脂、食用油脂精炼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脂肪酸、甘油酯)来源分散,大型生物柴油生产企业缺乏回收渠道和市场化协调机制,导致原料资源与加工能力错配,成为制约生物柴油船舶燃料规模化与销售的瓶颈。

三是生物基特性及高含量产品标准体系不健全。目前生物柴油目前国外有EN 14214、DINV51606、10 ASTM D6751等标准。中国原有GB/T 20828-2015《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BD100》标准在国家GB 25199-2015《生物柴油调和燃料B5》的出台,GB/T 20828在2017年被废止,其技术指标被纳入了GB 25199-2015附录三中。GB/T 20828废止后,生物柴油就无法作为一个单独产品进入市场销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发改委对生物柴油相关的税收政策也就失去了载体,商务部、发改委也无法将生物柴油纳入成品油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无法将其作为商品列入关税清单,给予税则号列,这给企业带来许多不便。比如,由于缺乏产品标准,生物柴油向欧盟出口时,冷滤点无法与欧盟标准EN14214以及德国标准DINV 51606的要求对应,每次都需要进行冷滤点实测,增加了许多麻烦。及时修订B5等标准的有关项目,进而制定B10、B20以及更高比例生物柴油的标准。只有有了规范的国家标准,生物柴油产业才能争取到更多的市场主动权和话语权。

四是还缺乏生物柴油科技创新和开发平台。国外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生物柴油商业化应用,已有成熟的研发平台。而我国起步晚,但进步快速,主要技术指标已达国际先进,但研发创新仍显不足,关键催化剂技术仍需攻关。

为此,建议

一、推动生物柴油全产业链加速发展,助力航运领域绿色转型,应尽快制定专项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订生物柴油产业发展的财税(增值税抵扣)、贷款和出口管理政策,发布生物柴油产业发展的明确约束性要求和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将生物柴油纳入国家核证减排量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探索区域生物柴油强制掺混、绿证认证及交易机制。

二、超前性、系统性谋划生物柴油技术创新。加快推进生物柴油科研平台的建设,助力“一带一路”国家相关生物燃料油产业合作。“一带一路”国家具有丰富的椰子壳、棕榈、榴莲果壳、玉米皮等生物质资源,缺乏生物质资源的高效利用的关键技术。要借助科研院所力量,推进合作,加强行业信息互通,共享技术和经验。建立共同的信息分享互作机制,完善创新互动,推动生物柴油技术产学研用的融合发展,以“揭榜挂帅”等方式推动创新平台建设,深化生物柴油技术学科建设和复合人才培养。从推动多元化技术开发、突破全过程安全技术层面部署集中技术攻关的重点方向,鼓励不同技术路线“百花齐放”,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生物柴油技术创新体系,充分释放平台、人才、资本的创新活力,增加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

三、健全生物柴油技术标准体系和安全规范。完善生物柴油标准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重点推进B5、B10和B24等掺混产品国家标准制订和修正,建议开展高比例生物柴油调合燃料标准制定研究。参照欧盟和美国标准,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技术标准服务。

四、完善全链条管理体系、重视市场培育。按照资源化利用、市场化运作、闭环化管理、信息化监控等要求,形成原料收集、储运加工和产品掺混、销售一体化管理模式和标准。解决原料资源与加工能力错配问题,提升原料供应稳定性。消费层面建立生产企业与销售企业间共担共享机制。

 

农工党厦门市委委员谭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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