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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厦门区域性循环经济体系 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城市
2007-04-01
厦门市政协经济城建委员会

    树立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循环经济”的高度关注、深入探讨和大胆实践。人们要求计算绿色GDP、追求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希望既要高速发展社会经济,又要大力节约资源和能源。厦门是一个资源极为匮乏的滨海城市,环境容量极为有限,只有通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旳局面。这二年来,厦门市政府和各部门都认识到这一可持续经济增长模式旳重要性,在各个层面制订有关方案,推动“循环经济”在我市旳应用和发展。

  一、建立厦门市区域性循环经济体系的基本要求

  循环经济是一种运用生态学规律指导人们社会生活和经济的活动。建立一个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资源利用——绿色工业——资源再生”的流程。所有的原料和资源在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利用,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程度,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社会形态。厦门作为一个区域性的城市,要求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一个“资源——产品——再资源”的物质循环过程,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的目标,因此应该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以资源投入最小化为目标,从而实现“减量化”。对生产者来说,就是要减少产品原料投入和优化制造工艺来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对消费者来说,就是要通过选购包装简易、循环耐用的产品,以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2、以废弃物利用最大化为目标,从而实现“资源化”。对生产者而言,应采取企业间的高效协作和分工,使“产品——废弃物”的转化周期加大,实现资源产品的使用效率最大化;对消费者而言,应采取过程延续的方法,最大可能地增加产品的使用方式和次数,有效延长产品和服务时间。

  3、以污染物排放为目标,从而实现“无害化”。废弃物不仅对生产者而且对消费者来说都存在。要通过对废弃物的多次回收利用,实现废弃物多级资源化和资源的良性循环使用,达到废弃物的最小排放。

  4、以生态经济链的最优化为目标,达到“重组化”。通过对产业结构的重组和转型,以求最优化,实现经济体系向提供高质量产品和功能性服务的生态化方向转型,求得生态经济系统和经济综合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优化,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根据以上要求,我市社会各界、市政府都积极为建立厦门区域性循环经济而努力。

  二、我市推动“循环经济”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厦门市各界积极呼吁尽快推行“循环经济”的做法,市政协经济城建环资委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就“加强环境保护力度,提升人居城市质量”为题开展讨论。委员们就厦门市的治理海洋污染、治理生活区环境污染、防止废旧家电污染、建立资源节约型城市等十多个问题建言献策。会后有八个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提案,合并为一个提案,并列入今年旳重奌提案,我委将跟踪提案的落实。为推动我市循环经济的发展,我委于3月24日到海沧区调研,并与海沧区政协联合召开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座谈会。邀请了嵩屿电厂、翔鹭化纤股份公司、陆海环保公司、多威电子公司等企业的负责人介绍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委员们就厦门如何走循环经济道路发表了意见和建议。认为循环经济不是一个经济形态,而是一个新的经济理念;发展循环经济要抓重点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关键在于技术创新;要加強促进循环经济旳规划、政策、机制和法规的研究;要加大对从事循环经济企业的扶持力度等。

  市人大在两会期间有数十名代表分别提出四个发展循环经济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将这四个议案合并为一个议案,即“关于大力推进厦门建设循环经济型城市的议案”,目前已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交由市政府办理。主要内容涉及:加大发展循环经济宣传、强化组织领导的同时,要适时修改规划编制,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思想,调整产业布局;要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确立循环经济在厦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规定政府、企业、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职责和义务,明确全社会推行循环经济的方向和途径。

  厦门市政府一贯重视循环经济在我市的开展,于2004年12月建立了以副市长徐模为组长的“厦门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设在市经济发展局的“厦门市发展循环经济办公室”,研究制定“厦门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工作意见”,意见征求稿提出的主要目标为:在2008年建立厦门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政策法规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体系机制。近年来,厦门在废物资源化、水的梯级利用、生态农业、清洁生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试奌示范工作。近期出台的《厦门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为垃圾处理的有序化提供法律依据;并把鼓浪屿列为循环经济示范区。同时加强对市民的宣传力度,把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提升到战略高度,让循环经济的理论、生产生活模式深入到企业、市民当中,把人们的生产、生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尽可能小的程度,走节约型的发展道路。

  三、发展我市循环经济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我市从社会各界到市政协都高度重视,为循环经济的发展,积极探索发展之路径。但毕竟刚刚起步,一些企业正在努力实践,广大群众也日益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政府就要因势利导,既需要从资金和技术投入,也需要在制度和政策上加以保证,这些方面我市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建议目前应采取以下措施:

  1、发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厦门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的办公室,近年来开展了一些工作。目前应抓紧落实有关政策和措施的制定,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层层有人抓、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加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2、加快制定发展循环经济规划的实践

  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已经出台了规划的初步方案,应该加快进度尽快对社会发布。一方面可为各部门制定相关生态工业发展规划、生态农业发展规划、循环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生态景观建设规划等,并将他们纳入全市“十一五”规划中,因此要制定规划的战略目标和分阶段的开展计划,以便在今后几年中落实推进。

  3、对进入工业园区的项目明确完善的循环经济体系标准

  我市已批准建立14个工业园区。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应按照循环经济模式进行规划、建设,要在土地、供水等资源利用及排污要求方面严格控制,尽量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各工业区之间应有互补互动、共生共利的关系,即要优化产品结构,合理构建和完善产业链,促进园区的健康发展。

  4、加大力度促进垃圾和物质回收利用的循环体系

  近年来,我市对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投入了不少资金。建设了垃圾分拣厂;东孚、后坑、东部等几个垃圾综合处理中心也正在建设或筹备中;在几个小区试点垃圾的分类,但尚未普及,需要广泛发动群众,并制定相关政策加以引导,才能广泛利用循环经济的模式指导环卫产业的发展。对于废旧物资的有效回收、再生利用和妥善处置刚刚起步,应尽早设立废旧电机电器、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橡胶、工业废渣废液等废旧物质要有处理基地,修订现有的环保收费制度,利用价格杠杆来规范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再生利用。

  5、以点带面,扩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成果

  我市目前的试点工作已启动,不少企业积极响应,如嵩屿电厂的灰渣综合利用率达86%;翔鹭化纤公司水循环利用实现零排放;多威电子公司污水综合处理循环利用每天可达150吨;闽星环境服务公司利用蚯蚓和生物技术处理水浮莲、畜禽养殖粪便和厨余垃圾,生产有机肥等项目效益较好,但仅仅停留在个别企业,建议要逐步推开,应在14个工业园区内,选1~2个进行生态园区的试点;在农村地区,可选择翔安建立一个生态村;在鼓浪屿区扎扎实实做好“循环经济试验区”的试点,树立循环经济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加快区域性循环经济的发展。

  6、研究开发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

  我市高校和科研究构力量雄厚,要积极引导他们关注和研究循环经济中的技术问题,如清洁生产技术、环境无害化技术、节能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等。与此同时,积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循环经济的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工作,让企业、公众从中及时了解,及时得到服务。

  7、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全民的参与意识

  要广泛开展循环经济理念的宣传,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社会和企业文化中,倡导绿色消费,提高全民对循环经济的认识和参与水平。政府应通过现代化的各种媒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循环经济知识地宣传,让循环经济理念深入人心,使环境保护、绿色消费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让全民理解、支持和积极投入节约资源、爱护资源、保护环境的行列,从而使全市循环经济的建设步入良性的发展,人人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城市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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