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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气候适应型城市发展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8-12-04

  极端气候灾害的频发与气候变化的背景密不可分,给人民生活生产造成极大损失与极高风险,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剧,建设用地的不断扩张、人口与资源的点状集聚对极端气候等灾害风险具有叠加和放大效应,严重阻碍社会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气候因素的影响就是对自然生态系统状况的综合反映,也是衡量是否实现两型社会的指标之一。

气候适应型城市主要针对缓解气候变化引发的多种短期和长期灾害风险。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的本质在于全面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应对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及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6年2月引发《关于印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气候[2016]245号),在七个方面提出了主要行动目标,2017年2月又印发了《关于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7]343号),在全国设立了28个试点城市。

  根据全国和各地情况,结合七方面的行动目标,建议:

  一、将气候适应型指标纳入城市规划,建立并完善气候适应型城市指标体系。例如增加建成区排水管网密度的指标,以反映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的能力。增加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标,以反映城市绿地对于暴雨洪涝的吸纳、滞留及减缓效应的能力。增加工程性基础设施覆盖度指标,以表征城市雨洪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

  二、规范能源、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标准,提高城市生命线系统的标准。针对高温热浪、暴雨、暴雪、冰冻、沙尘暴、雾霾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提高城市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交通、通讯等生命线系统的设计标准,加强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三、增加绿色低碳建筑,提高城市建筑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通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完善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等方面控制建筑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第一,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第二,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如实施清洁能源供热),建设超低能耗建筑。第三,加强新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绿色公共建筑专项验收等验收工作,加大对节能建筑材料的生产加工与建筑材料企业管控力度,提高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的成果。

  四、提高碳汇能力,发挥城市生态绿化功能。建设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提升固碳能力。森林资源丰富的地区,主要以提高活立木总蓄积量、建设碳汇林、探索碳交易市场为主,保障碳汇储备。城市园林绿化主要开展以加强城市林带、绿地资源保护,增加城市林带生态公益林建设投入的项目,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五、提高城市淡水供给服务能力,保障城市水安全。从生态系统服务的角度,将淡水资源的可获取性、饮水工程建设情况、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纳入评估城市淡水供给风险的体系中。另外,推进中水主干管网对建成区的全覆盖,实现发电冷却、工业低质用水、绿化、水景观及部分城区建筑冲厕等全面使用中水,力争城市中水实现最高回用率。

  六、搭建城市灾害风险预警平台,完善城市灾害风险综合管理系统。将城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危险源监控与风险排查等基础工作作为数据层纳入平台功能模块;制定并根据灾害级别调整灾害应急管理方案,以应对强降水、台风、雷电、冰冻、高温热浪、雾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风险;建立健全多部门联防联动常态化管理体系,完善应急救灾响应机制,明确灾前、灾中和灾后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加强运行协调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社区宣传教育、应急救灾演练等工作,提高对灾害的预防、规避能力和恢复重建能力,降低灾害损失。最终实现在平台上对灾害风险提供辅助决策、应急保障的功能,提升城市灾害风险综合管理能力。

  七、开发推广关键性城市适应气候技术,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推广应用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测预警技术、人工影响天气技术、气候变化影响与风险评估技术、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保障技术、城市生态适宜性评估技术等适应气候变化技术,集成高效、可操作性强、适应型强等特点。

  八、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宣传,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和能力。开展生态、大气等科普宣传,提醒公众关注温室气体排放对雾霾加剧、臭氧增加和海平面上升的危害,主动关注自身行为,自觉减少碳排放和水污染;同时增强防灾减灾避险意识,降低灾害损失。

 

(理工学院支部 唐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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