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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全市公共机构做好2016年城市节水周活动的通知
2016-05-18

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5月15日至21日是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坚持节水优先,建设海绵城市”。我市各级公共机构要带头做好节水宣传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水宣传周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
    二、宣传形式上要注意节俭、注重效果,充分利用本部门、本单位办公网络、电子显示屏等便捷载体。
    三、宣传内容上要重点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关于节约用水的总体要求,水资源形势,海绵城市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意义,普及节水技术知识等,提高节水意识。
    四、各级公共机构要切实抓好公共机构节水工作,要充分认识公共机构节水工作重要意义,节约水资源不仅是节水周期间要做的工作,它还要贯穿我们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始终,是项长期要抓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传播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观念,培养节水行为习惯,推广普及节水产品,积极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带头作用。
    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报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处。

附件:2016年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宣传口号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5月14日

 

 

 

 

 

 

 


附件
2016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

1. 坚持节水优先,建设海绵城市
2. 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全面建设节水城市
3.  建设国家节水城市,推进节水综合改造
4.  强化节水综合改造,提升城市用水效率
5. 建设节水型城市,促进可持续发展
6.  推进污水再生利用,改善城市水系生态
7. 集雨水资源,建海绵城市
8. 建设海绵城市,促进生态文明
9.建海绵城市,兴生态节水
10.节约用水建“海绵”,青山绿水连碧天
11.节水“三同时”,你我来支持
12.建设海绵城市,找回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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