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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厦门市委关于评选2016-2020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1-06-04

 

农工厦委〔2021〕8号

 

农工党厦门市委关于评选2016-2020年度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组织:

2016年换届以来,我市农工党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优异成绩。经市委十三届二十二次常委会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全市基层组织(基层委、总支、支部)及在册党员(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二、表彰名额、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一)2016-2020年度先进集体

1、优秀基层组织

1)表彰名额:按照全市基层组织1/3的比例确定表彰数量。

2)评选条件: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党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参与社会服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为农工党市委的组织建设、提案调研、宣传信息、社会服务等工作作出贡献且成效显著。

3)评选程序、办法:

由市委机关统筹结合2017—2020年度星级支部评选结果及各方面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名单,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对2020年获得农工党中央、福建省委表彰的基层组织直接授予“标兵单位”称号。

2、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1)表彰名额:由市委常委会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绩确定表彰数量。

2)评选条件:组织党员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关心关爱贫困群众,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创新扶贫措施或方式方法,扶贫扶志扶智成效明显,受到广泛好评。

3)评选程序、办法:由市委机关提出建议名单,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3、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1)表彰名额:由市委常委会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绩确定表彰数量。

2)评选条件:组织党员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立足岗位,发挥界别优势,坚守抗疫一线,参与定点收治、医学流调、社区布防、检测筛查、心理救助等防控工作,履职尽责、表现突出。

3)评选程序、办法:由市委机关提出建议名单,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二)2016-2020年度先进个人

1、优秀党员

1)表彰名额:按照全市党员数2%的比例确定表彰数量,共31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2)评选条件:

思想政治方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统战理论水平。

本职工作方面,爱岗敬业,在本领域、本行业和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成就突出,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奖励或表彰,代表性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

党派工作方面,模范遵守农工党章程,热爱农工党事业,有较强的参政党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农工党组织发展、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和自身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作出重要贡献。

其它方面,为人正派,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作风民主,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抗灾救灾等重大突发事件中或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获得重大表彰。

3)评选程序、办法:由各基层委(总支)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提出建议人选,于6月30日前将参评材料报送市委组织处,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直属支部表彰对象由市委常委会根据其工作开展情况研究确定。

2、党务工作先进个人

1)表彰名额:按照全市党员数5%的比例确定表彰数量,共74人。每个支部各推荐1名先进个人,支部党员数每超过30人(含30人)增加1个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2)评选条件:有较强的参政党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工作创新,带领党员切实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为农工党市委和基层组织各项工作做出较大成绩。

3)评选程序、办法:由各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提出建议人选,6月30日前将参评材料报送市委组织处,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3、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1)表彰名额:按照全市党员数3%的比例确定表彰数量。

2)评选条件:积极参与市委课题调研工作和提案工作。围绕所在地区、所在单位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每年申报调研课题,完成质量较高、社会影响较好。

3)评选程序、办法:由市委机关根据课题申报完成数量、提案转化率等量化评分,提出建议人选,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4、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1)表彰名额:按照全市党员数2%的比例确定表彰数量。

2)评选条件:积极参与市委信息工作。撰写报送社情民意信息,反映社会热点,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3)评选程序、办法:由市委机关根据报送采纳数量、批示情况等量化评分,提出建议人选,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5、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1)表彰名额:按照全市党员数2%的比例确定表彰数量。

2)评选条件:积极参与市委宣传工作。撰写宣传稿件及理论文章,踊跃投稿;参加统战系统及市委举办的各种文体活动。

3)评选程序、办法:由市委机关根据投稿采用数量、获奖情况等量化评分,提出建议人选,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6、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1)表彰名额:按照全市党员数2%的比例确定表彰数量。

2)评选条件:积极参与我党各级组织的医疗咨询、扶贫、助学等社会服务活动和志愿者活动,努力创建活动品牌,社会反映良好。

3)评选程序、办法:由市委机关根据参与次数等量化评分,提出建议人选,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三、其他事项

1、此次评选主要涉及近5年工作,党员组织关系如有调整,其工作成绩相应记入其当时所在支部。

2、组织申报及推荐应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并主动接受监督委员会监督。

3、对评定的先进集体及个人,将在农工党厦门市地方组织建立70周年庆祝大会上进行表彰。

4、联 系 人:组织处骆辰宇

   联系电话:2856701  13655996105

   联系地址:白鹭洲路16号11楼农工党厦门市委(361004)

   电子信箱:xmngd@126.com

 

附件:1、2016—2020年度优秀党员名额分配表

   2、2016—2020年度党务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2016—2020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国农工民主党厦门市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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