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厦门农工 > 2008年第一期
字体大小【】 【】 【
【社情民意】建议在大型建筑工地设立医疗室
2008-03-09
<CENTER>建议在大型建筑工地设立医疗室
<BR>集美区综合支部吴青
</CENTER><br>&nbsp; &nbsp; &nbsp; &nbsp; 虽然厦门在全国率先破解了建筑、矿山及石材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的参保难题,但作为具有十几万建筑劳务工人的量大面广的建设工地,医疗、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必须前移到建设工地。《海峡导报》曾经有一篇文章《一活、一死、一植物人》,提到了三人被电击后命运如此不同,关键在于现场是否抢救。高温中暑、头痛、感冒,为了多做一天工,不顾身体的不适,带病上岗,高空作业,这是多么危险的事。我市某工地有一名工人,中暑后施工现场项目部不知道如何处理,到医院后就死亡了。这些事例屡见不鲜,还有受伤后的救护、工人的饮食、个人卫生习惯等,这些都必须要由专业医生来解决。
     建筑行业是高危险行业,医疗急救、卫生防疫的关口必须前移。因此大型的建设工程,特别是国有投融资项目要首先带头配备医疗卫生室,由建设单位负责设立在建设工地。可以在平时指导和实施日常保健防疫,对施工人员发生的小伤小病能够及时处理或治疗,发生伤害事故时,对伤员及时抢救,并迅速将伤员送往医院。对于建设单位必须配备的卫生人员资格、数量、职责范围等问题,则根据不同的建设规模、施工人员数量配备相应等级的医疗卫生室,并列入开工许可和文明工地的考核范围。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