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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选登】关于扶持和规范自驾游产业的建议
2009-12-25
                    关于扶持和规范自驾游产业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市委主委 苏文金
    如今,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私家汽车开始走进中国人的家庭生活,一些新兴消费方式和理念也随之盛行,而黄金周制度所带来的几大假期,使中国人的旅游方式也出现鲜明的变化。
    汽车数量的增加,与公路网建设的迅速发展,让自驾游成为可能,“不跟团队走马观花,呼朋唤友自驾出游”更成为一种新的时尚。据国家旅游局统计资料表明:旅行社团队游客占旅游总人数的26%,而自驾游已占到60%。目前中国的自驾游大多分为两种方式,一是自发组织的自驾游,这种方式以散客为主,比较自由,但旅游路上的汽车保障、到站后的食宿安排等诸多事情还必须由旅游者自己考虑、安排,让自驾游者张扬个性但非常劳神。另一种则是自驾游俱乐部组织的集体形式的自驾活动,其中包括旅行社、车友会、俱乐部等,负责组织的带队者相对之下,有出行经验、有的号称资深“旅友”。
    自驾游沿途的汽车保养、餐饮、住宿、纪念品商店,以及新兴的自驾游旅游服务公司已形成了一条产业。在自驾游中每天人均花费超过200元,整个市场规模在几百个亿以上。
    但随着自驾游的兴起,一些问题也逐渐产生,对自驾游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
    一,不规范自驾旅游团隐藏重重安全隐患。一些汽车俱乐部临时租几辆私家车,就组织车队开始自驾旅游,此外,很多车友会、4S店、旅行社、俱乐部等都争先恐后地组办自驾游。目前多数汽车俱乐部和车友会没有经过登注册,不具有法律主体资格,难以承担法律责任;其经营者是否有能力组织自驾游,也没有相关部门认证,这种经营主体的混乱与法律、法规的不明确以及对车况的忽视,使自驾游蒙上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由此发生的纠纷和车祸并不少见。 
    二,缺乏合同规范。目前还没有一个专门针对自驾游的旅游合同,导致游客和旅行社在责任和义务的划分上就没有明确界定。游客的利益、旅游质量以及出行安全的保障、投诉和赔付等问题的解决问题缺乏依据。很多自驾车旅行团不能为游客提拱相应的医疗、气候路况预报等配套服务,这就为自驾旅游埋下了重重的安全隐患。一个导游就要带领近百人的车团进行长途跋涉,如果一旦路上出现问题,几乎无法解决。许多自驾游公司没有买保险就组织游客上路,一旦出事,其赔偿和法律责任往往使当事各方深受困扰。
    三,没有行业准入制度。很多没有旅游从业资格的车商、俱乐部等都在搞自驾车旅游。造成这种无序竞争局面的根本原因是自驾车行业没有一个市场准入制度。目前自驾车企业规模整体偏小,游客无法辨别自驾车企业的实力。
    四,服务水平和层次较低。我国目前最大的汽车俱乐部有约10万多名会员,而美国的一家世界最大的汽车俱乐部拥有3900万会员,会员可以在北美几乎每一个城镇找到其服务机构。俱乐部每年向会员卖出数亿美元的信用卡、旅行支票、保险单、行李票等,从而在为驾驶者提供的服务中获取利润。而国内的大多数汽车俱乐部还停留在给会员提供旅游线路、汽车保养、维修的初级服务上,利润空间有限。 
    五,相关信息缺乏。作为自驾游的经营者,很希望能得到相关部门及时、准确的出行信息与最新资讯,从而避免中途出现堵车现象。很多城市没有明确的指路牌,开车进了市区简直就成了“路痴路盲”。由于路向指引不明,车辆常常绕路,并且一不小心就会造成异地违章。
    六,异地租车的自驾游尚难以普及。目前大量的自驾游还是从本地驾车出发到外地旅游,基本上是使用私家车或本地租车,而由于信用体系不完整和信息不畅,异地租车还没有成为一种普遍的自驾游行为,这在很大程度上使旅游者增加了时间上的花费和车辆使用成本,同时也增加了旅游疲劳和不安全因素。
    自驾游作为我国新兴的一种旅游形式,由于其自由和富有个性的特色正受到越来越多旅游者的喜爱,相关的产业正在兴起,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不容忽视。为此建议:
    一,完善关于自驾车旅游的法律、法规体系,对自驾车的经营者、组织者和服务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明确其法律主体地位。
    二,强化组织者和旅游者的合同法律意识和保险意识,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自驾游的合同范本和保险条例。
    三、适应自驾游发展趋势,打通、连接省际、市际旅游线路,为自驾游者提供景点不重复、内容多样的线路设计选择。
    四、开发自驾游景区景点。
    五、构建自驾游服务体系。包括建立“游人中心”和“散客中心”,为自驾车旅游者提供更多方便、专业的各项服务,包括餐饮、住宿、医疗、车辆维修保养、向导等。要加快汽车旅馆的建设。汽车旅馆具有经济、便捷、舒适、安全四个特性,大力推进汽车旅馆的建设是有效推动自驾车旅游的重要举措,要引导和扶持一批投资者,在公路主干线和旅游景区周边的适当地点兴建标准化的汽车旅馆,为自驾车旅游提供住宿、餐饮、娱乐、加油、洗车、维护、保养等一条龙服务。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建立自驾车旅游信息服务系统,为自驾车旅游爱好者提供包括旅游线路、时段性旅游动态、天气情况、自驾车旅游安全知识与技能、车辆保养与维修等多方面的信息服务。要印制自驾车旅游宣传手册和导游图,标明全市旅游景区(点)、可行线路和酒店、维修站等相关服务信息,并通过旅行社或公路收费站免费发放给自驾车旅游者。
    公路、交通和气象部门要以手机短信和电子地图等便捷方式,及时发布路况和气候信息。 
    在每个城市入口处,为自驾旅游者提供地图和其他旅游服务信息。
    完善城市路名牌指示系统路牌,对邻近的城镇、地区标明方向,并发布专业信息。
    完善信用体系和车辆租赁信息系统,促进异地租车自驾游的开展。
    (注:本文为苏文金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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