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选登】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游泳教育的建议
2010-10-14
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游泳教育的建议
集美大学第一支部 厦门地处亚热带,四面临海,有很长的海岸线,天然海滨浴场、湖、河等游泳场所多,适合游泳的季节较长。而近年来厦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中的溺水人数占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的36% ,溺水已成为厦门市14 岁以下少年儿童各类伤害事故死亡的首位原因。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在各类溺水事故中,绝大多数溺死儿童不会游泳。正是由于这种临海环境、较高的溺水事故率,使人们认识到掌握游泳技能、让学生能够实现水中自救和互救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厦门市中小学游泳生存教育存在的问题 游泳场馆远远不能够满足厦门中小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需要,随机抽样厦门24所中、小学,其中建有游泳池只有3所,而进行游泳教育的比例更低,只有1所开设游泳课程。 游泳教师不足。教师中参加游泳救生员培训并获得游泳救生证书比例极低。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及教师对于开设游泳课的态度不一,不愿承担游泳教学安全责任。 随着国家对游泳场所和游泳教学的规范管理,社会游泳培训日益规范和专业,游泳教学效果得到家长认可,社会上游泳培训班也随之蓬勃发展起来,社会游泳培训已成为人们学习游泳的一个很好方式。 但与学校的体育课程教育相比,社会游泳培训都是短期的、速成的游泳技术教学,缺乏系统的生存理论教育、游泳救生知识和技能的教育。社会游泳培训仅仅是教会孩子们某项游泳技术,而对于如何进行安全锻炼、如何自救和救生保护等知识并没有涉及。大多数游泳培训所没有统一的教学规划,没有专门的游泳安全知识教程。 二、厦门市中小学游泳生存教育发展的对策 1、加大游泳生存教育观念的宣传,促使家长和学生对游泳安全的重视 厦门市政府、学校应借助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青少年阳光体育工程的东风,加大中小学校游泳生存教育的力度, 使家长和中小学生能够提高游泳安全意识,从小学抓起,加强少年儿童的游泳生存教育,提高厦门市中小学生水中生存能力,为实现中小学学生人人会游泳的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2、树立生存教育的理念,以学校义务教育为载体,引导中小学开展游泳教育 教育部门应该就中小学游泳活动的指导思想、发展方向、目标及其措施手段进行研讨,制定出符合厦门中小学游泳活动的发展情况的中、长期规划,发挥政府、教育部门的引导作用,加强制度建设,促使学校、家长、孩子积极参加游泳技能学习,提高生存能力。 制定中小学游泳教育的发展策略、教学目标、评价标准等,引导中小学教育观念转变、优化课程设置、促进场馆建设,促进学校开设游泳课,促使学生重视游泳技能的学习,进而促进厦门市中小学生游泳生存教育的发展。 3、加大厦门市中小学游泳场馆建设的力度 教育部门应将游泳池建设作为中小学达标的硬件要求,把游泳池列入“双高普九”的评价内容,促使有条件的学校建游泳池、馆,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筹措资金,加速开辟更多更新的游泳场所。 4、加强教师队伍的培养,提高教师的游泳专业素质 针对中小学体育教师进行游泳技能培训。鼓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和理论水平,使之具备担任游泳教学、救生任务的能力和信心。 5、加强游泳社会培训管理 加强“游泳救生员培训班”、“游泳教员培训班”的工作,加强各个游泳场馆的救生员、教员资格的检查与监督,进一步规范厦门游泳池管理,保证社会游泳活动的顺利开展。从政策上给以培训单位一些扶持,促使学校游泳教学与社会游泳培训的结合,有计划、有目的、低收费开展中小学生游泳生存教育。 (本文为农工党市委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的提案,执笔:林少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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