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幼儿园2017—2018学年度
第一学期收费公告
根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6]228号)集教〔2015〕85 号文件规定,我园是省示范性幼儿园,收费标准和项目公告如下:
1.保育教育费
保育教育费:集美总园每生每学期1800元,岑东分园每生每学期855元。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
2.代办项目收费
午餐、点心代办费:每生每月230元,餐点代办费按学期收取,每学期以4.5个月计算。餐点费都用于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单独核算。每月开支情况对外公示,学期末进行总结算,多还少补。
3. 幼儿被褥费
以供应商实际供货价格收取,并由供应商直接只向新生家长收取。
4.收费文件已在公示栏公示。
5.投诉电话:12358。
特此公告。
公告人: 集美幼儿园园长:陈卫红
2017年 8月 28日